您好!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访问商州纪检监察网网站!

廉政风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之窗 > 廉政风采 > 正文

贵州:出台巡视整改评估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为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贵州省制定出台巡视整改评估工作机制。通过明晰评估主体职责任务,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持续整改、常态化整改,推动巡视整改、监督、治理有机贯通。

评估工作机制明确整改评估工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每轮巡视整改公开1年后,启动评估工作。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省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密切配合,对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等开展评估,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参与。针对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巡察工作等专项检查,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等相关评估主体牵头组织开展评估。

机制要求评估工作采取统一调度、分类测评、实地评估、会商研判等方式,结合3个月集中整改期监督情况和后续动态跟进监督情况,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全面审核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和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等。重点查看是否在明确期限内完成整改、有无无故拖延,是否存在以简单问责代替巡视整改责任落实等;找准被巡视党组织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或追责问责建议,作为开展量化评估基础。

在量化评估方面,机制明确要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落实党的组织路线问题整改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情况3个方面内容,具体从整改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完成度、标本兼治情况、追责问责情况、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分别制定评估参考指标体系。要求各评估主体完成评分的同时,围绕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工作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的要求等形成书面评估意见,最终的评分和总体评估报告,由省纪委监委机关梳理汇总后,提请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加强反馈运用方面,根据评估结果,对问题突出的视情进行通报曝光、重点督办、责成重新整改。针对评估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提请省委给予通报处理;针对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为确保巡视评估质效,机制强调各评估主体要加强调度,明确牵头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巡视整改评估工作,协调审计、司法、财政、国资、教育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协助。强化震慑作用,坚持严的基调,对评估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全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