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访问商州纪检监察网网站!

审查调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之窗 > 审查调查 > 正文

商州: 划清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纪律“红线”

发布时间:2018-05-10 来源: 【字体: 作者:刘盼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为严明区级及以上选派贫困村、非贫困村、镇办派驻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纪律,商州制定“十条铁规”,划清驻村工作纪律“红线”。

严明政治纪律。驻村工作队必须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静下心、沉下身、扎下根,尽心竭力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严明派驻纪律。派出单位必须大力支持驻村工作,未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不得以单位工作名义随意召回。严明驻村纪律。驻村工作队员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必须吃住在村,按照驻村工作任务和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严明工作纪律。驻村工作队每周必须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向镇(办)书面报告1次工作,镇(办)汇总后报送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明群众纪律。驻村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树立驻村干部良好形象,严禁讲条件搞特殊、严禁克扣群众财物、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严格工作要求。镇(办)党委每月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区驻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严格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员请假2天以内的由镇(办)党委审批;3-5天的由派出单位填注意见,镇(办)党委批准;6天及以上的由镇(办)党委、派出单位填注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局批准。严格考核管理。驻村工作队员日常考核由镇(办)党委组织,年度考核由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按照日常考核40%、年终考核60%权重综合得出年度考核结果。严肃督查问效。区纪委、区脱贫攻坚督察团、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或抽查,对工作成效较差的坚决予以组织处理。严肃追责问责。对驻村工作应付差事、敷衍塞责、连续2次考核位于后进位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弄虚作假、渎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区纪委还以“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为抓手,持续用力开展驻村工作再监督再检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层层传导压力,严把扶贫领域“纪律关”,架起了问责“高压线”,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护航”。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