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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商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中共商洛市商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办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违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巡视联络和巡察工作。统筹协调巡视巡察上下联络工作,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根据上述职责,(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联系区纪委委员;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留置场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评优评先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外的干部,区委巡察工作机构、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镇办纪委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承担机关宣传教育职责;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等。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各镇办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或组织部办理;向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各镇办纪委转交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各镇办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区委追逃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查询、协调业务和依法提供科技技术保障;建立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技术保障工作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责任规定;负责留置专区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镇办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七)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依规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办)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办)党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镇办纪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进行审查调查;承办联系单位(镇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必要时可以办理镇办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也可以办理上级监察机关指定管辖的监察事项等。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镇办)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八)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九)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区委工作机关,设在区纪委。(十)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纪检组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根据全面融合的思路,综合研判转隶干部的工作经历、特点特长及个人意愿,坚持交叉搭配、人员混编。对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按照区委和上级纪委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要求,增设第5至第7纪检监察室,转隶的3名副科级干部任室主任。针对纪检干部和转隶人员的工作特点,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原有人员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培训,推动队伍在形式和内容上双融合,实现了“1+1>2”的改革目标。三是促进规范运行。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规范调查措施,严格审批程序。今年以来,有 8种调查措施在实践中有效运用,涉及1240人次(其中谈话915人次、讯问145人次、询问138人次、查询32次、留置5次、冻结2次、调取2次、搜查1次),推动了监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创新制度机制,持续深化责任落实

深入开展“两个责任”深化年活动,创新推行主体责任“五化”模式,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制定印发《两个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岗位化、工作时序化、纪实要素化、研判层级化、追责据实化”的“五化”工作模式,协助制定区委班子和各常委个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时序表,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制定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时序表463份,被市纪委在全市推广。

二是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坚持工作履责和约谈提醒“双纪实”制度,发放责任纪实手册493份,督促镇办党委书记、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每季度点评研判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镇办党委书记、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半年研判。确定18个镇办党委及9个部门党组开展党内政治生态研判评估试点,形成《2018年上半年党内政治生态试点研判评估情况的报告》,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坚持从严追责问责。对2019年度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问责22人次,实施党内问责36人次,对全区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不力的21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全区通报。开展责任制工作半年研判,印发《2019年度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情况点评通报》,督促整改问题32条,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显著增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区委巡察办设在纪委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商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

商州区委巡察办

3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54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8 人;实有人员 70人,其中行政 62人、事业 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47.42 万元,较上年增加12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医保缴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本年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7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巡查费用等增加170.75万元。

(2)2019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8.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3.52万元,原因同上。本年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1.92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47.4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947.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的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 本年支出合计908.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75.09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0 %;项目支出133.05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是党风正风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10%。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947.42万 元,比上年增加12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医保缴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本年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7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巡查费用等增加170.75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08.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3.52万元,原因同上。本年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1.92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5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47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运行支出、履行职责的业务支出以及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运行支出成本增大,2019 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3.63万元,主要原因单位运行费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1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比上年减少11.8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交养老中心,2019 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1.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保障支出37.2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2019 年度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2.09万元,比上年增加38.9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费用增加,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医疗保险缴费。其中:人员经费595.17万元,公用经费179.9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如果有,简要说明)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62万元,公务接待费2.83万元。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8.6万元,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1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 %;公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3.88万元,增长45%;接待费比上年增长2.32万元,增长454%,主要是脱贫攻坚资金绩效评价上级各项检查增多。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2019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62万元, 比上年增加13.88万元,主要是各种巡查用车费用增加及脱贫攻坚资金绩效评价上级各项检查增多。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30批次,105人次,支出2.83万元,比上年增加2.3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上级检查多。比年初预算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履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2.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30.21万元,主要是开展业务培训,比上年增加23.95,增长382%。比年初预算增加3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

3.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1.61万元,主要是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2.44万元,降低60%,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比年初预算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尚未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9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个,支出合计179.9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事业单位0个,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0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63.54万元,降低2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履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比年初预算减少8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 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共有车辆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 0 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