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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学、守、用”齐发力 推动新《条例》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24-05-15 来源:商州区纪委监委 【字体: 作者:黄冉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9条增加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处理规定,我认为张某的情况可以适用这一条。”日前,商州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与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围绕某一案件处理讨论《条例》新修订内容的运用,结合案例跟进学,切实做到深入学纪、精准用纪。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委的本职要求,掌握运用《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商州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把学习《条例》常态化纳入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工作例会、“三会一课”等会议内容。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学《条例》,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线上,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积极开展《条例》宣传阐释工作,打造“指尖”网络微课堂,督促干部随时随地学、自主思考学。线下,举办《条例》解读讲座集体“充电蓄能”,及时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发放《条例》读本、《<条例>学习解读》《<条例>百问百答》,把《条例》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遵循,做到精准监督执纪,提升办案质效。

“每天用手机打开‘清廉商州’微信公众号,翻一翻《条例》的修订条文对照表,读一读《条例》的系列解读,不仅记得更牢,对每一条规定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也能把握得更精准。”商州区纪委审理室干部孙晓妍深有感触。

新修订的《条例》总结实践经验,在总则第四条中增写“执纪执法贯通”这一总体要求,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置问题线索130件,立案103件,结案39件,处分39人。

下一步,商州区纪委监委将把新《条例》学习与纪律教育、党性教育、清廉建设等结合起来,持续强化对《条例》的运用和贯彻落实,在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实现纪法贯通衔接,努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运行,在坚持与践行中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