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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召开全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清廉商州建设部署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商州区纪委监委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4月22日,商州区召开全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清廉商州建设部署推进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推进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清廉建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集中整治和清廉商州建设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支朝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性党风,是执政所需、现实所需、事业所需,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清廉商州建设和集中整治目标任务一致,具有内在统一性和高度协同性,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坚持把清廉建设与集中整治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示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清正廉洁,带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全面向好。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各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扛起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坚决同一切侵害群众获得感、影响群众对党信任的突出问题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把集中整治作为惠民富民、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下茬解决各类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二要突出重点、动真碰硬,确保集中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对着问题改,把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以及平时工作中最担心、最容易出事的环节作为集中整治重中之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动真碰硬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提升一轮治理效能,确保取得群众可感可及的实际成效。三要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责任部门、配合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握好方向和节奏,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集中整治“整”出新面貌、“治”出高效能;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紧盯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明确目标、细化举措,找准本辖区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与集中整治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与监督主体之间的贯通融合,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四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要把清廉建设与深化“三个年”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自身职能职责、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树立抓系统与抓创建、管行业与管清廉一体的理念,细化任务举措,通过项目化清单化推进、“销账式”管理,一项一项落实落细,以集中整治和清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凝心聚力,为奋力谱写商州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