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省委12个巡视组进驻今年第四轮被巡视地区、单位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召开
——商州区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会
【廉政要闻】
——省委12个巡视组进驻今年第四轮被巡视地区、单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日前,省委12个巡视组已进驻本轮部分被巡视地区、单位,在西安市、铜川市、汉中市、商洛市,省农业厅、商务厅、教育厅、林业厅,西安市雁塔区、长武县、华县、黄龙县、米脂县、吴堡县、安康市汉滨区等15个地区单位召开动员会,开展巡视工作,并对外公布巡视期间工作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主要受理对以上15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召开
12月4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思光应邀向社会各界人士通报工作。
黄思光指出,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记历史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全面推进党风党纪教育、执纪监督检查、“四风”问题整治、腐败案件查处、制度机制创新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黄思光着重从突出关键环节、树立目标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纪律审查、深化廉政教育等十个方面,介绍了十八大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明确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对政协系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殷切希望。
——商州区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会
12月11日,商州区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会,安排部署201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测评在群众、基层单位、“两代表一委员”“三员”、客商及企业代表、区级领导五个层面开展。
冯朝勇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风行风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深入扎实地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实际的工作成效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宣传发动一定要广泛深入、调查评议一定要具体深入、评议评价一定要客观公正、整改措施一定要注重实效、结果运用一定要充分合理;要正确处理好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评议纪律,建立政风行风测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高度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奖优罚劣,弘扬先进,激励后进,努力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好转。截至目前已开展45场次测评。
【工作动态】
-----商州区开展“机关问政”活动
12月15日,商州区组织城关办事处、城管、地税、林业、安监等12个单位参加了 “机关问政”活动。问政会上,群众代表和社区干部就林改后林地流转、违法建设处理依据、城市管理工作和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工作等热点问题向参会的局长提问,各单位负责人分别作了讲解和说明,取得了与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商州区委副书记王浩参加指导了“机关问政”现场会。并指出,这次“问政”活动给了群众话语权,打开了群众与政府中间的这道墙,是“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措施,达到了表达民意,相互沟通的“问政”目的。要求通过“问政”活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效能、服务群众,解决百姓实际问题,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政策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一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党员模范】
——扎根基层18年 履职尽责敢担当
记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沈农乐
身材敦实,皮肤黝黑,两鬓斑白。这是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沈农乐给笔者的第一印象。自1998年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以来,他18年如一日,扎根基层、默默耕耘,不畏艰难、敢于碰硬,秉公执纪、取信于民。任职期间,沈农乐累计经办案件300余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他曾被评为浙江省宁海县十佳廉政公仆、宁波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并获得浙江省纪委嘉奖。
“其实老李是真心实意想为大家做点事的,就是有时方法不对头才让大家误会。如果还有人不信,可以到我这里再看一下详细的调查结果。”2013年3月的一天,沈农乐就某党员受到失实举报的调查结果在某村的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听沈农乐一说,台下群众一时间议论纷纷。先前,有人到县、市上访,反映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浩(化名)挪用集体资金、以权谋私及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经过几次调查,沈农乐发现这起信访是由于一些村民对村里财务情况不了解而引发的误会。之后,沈农乐到村里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为李浩澄清了事实,同时建议该村财务管理要更加阳光、透明。而面对一些人指责自己“包庇”干部,沈农乐从容应对,列出一项项调查证据。在铁证面前,质疑的声音最终消失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至今,沈农乐已为40多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澄清了事实。这和一些人心中纪检监察干部专门“查人”的刻板印象截然不同。对此,沈农乐表示:“违纪干部要处理,保护好干部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不会放过一个腐败分子,但也决不能冤枉一个好同志。”
【廉政荟萃】
——"第一明理做好人"——《板桥家书》的意蕴节选
清代书画大家、著名廉吏郑板桥,一生践行“得志则加之于民,不得志则独善其身”的儒家思想,无论其朴素的民本思想,还是被誉为“三绝”的诗书画,皆给后人留下了丰厚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食粮。尤其留传后世的十六通家书,绝不谈天说地,而日用家常,颇有言近旨远之处(《板桥自叙》)。便是今天诵读,其中蕴含的教育观念,仍能让人有所借鉴,并深受启迪。对家人,板桥一直主张自食其力,自给自足,这也是他“平生最重农夫”,向往田园生活的思想体现。有了田园收了粮食,切不可奢侈浪费,要懂得节俭。同时,板桥又告诫家人切不可怠慢穷亲戚,冷眼相看,若是上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类似的叮嘱,在板桥初任县令时,于《范县署中寄舍弟墨》中也有,“汝持俸钱南归,可挨家比户,逐一散给……”一并连姓氏、住址,各家贫苦状况,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一交代俱全,道是“敦宗族,睦亲姻,念故交,大数既得,其余邻里乡党,相周相恤,汝自为之,务在金尽而止”。板桥对于田地的占有并不贪多,说天下没有田地产业的人太多了,我若不知满足,穷人如何生存?他也决不拿占有数百顷田产的大户豪绅相比,说他是他,我是我,我有我的操守,决不与他同流合污。这篇家书,洋洋洒洒,其实更多的是板桥的人生态度与思想境界的自然流露,既是教育家人,亦是自我宣言。总结起来就是:自立、感恩、不贪,有体恤之心,不盲目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