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杨晓超主持召开执纪审理工作座谈会
——商洛市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
【廉政要闻】
——杨晓超主持召开执纪审理工作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执纪审理工作,共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转型,近日,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主持召开执纪审理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与会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落实措施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既要从正面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又要从反面充分认识党员干部破坏纪律的极端危害性,聚焦纪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三转”的深化,是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大转型,既需要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发挥好“一头一尾”的引导、推动作用,也需要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都以纪律为尺子抓好落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商洛市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
日前,商洛市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和市纪委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健全无盲区、无缝隙、无断层的的监督约束机制。
商洛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为:一是不准制造、传播、发表与案情相关的不实言论;二是不准在非工作场所谈论或打听纪检监察机构内部保密事项或案情;三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宴请和礼品礼金;四是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涉案单位或当事人的交通工具;五是不准在涉案单位为自己或亲友办理私人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不准利用职务影响参与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活动;七是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八是不准在公众场合参与打牌等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九是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及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等高消费娱乐场所;十是不准着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搞浓妆艳抹,戴奢侈饰品。
【工作动态】
——中共商州区委同区民主党派组织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会
11月24日,中共商州区委同区民主党派组织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会议在常委会议室举行。参会人员在听取区招商局、江山景区开发建设筹建处关于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和江山精品景区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后,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共同认为,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在取得了显著成绩,总量超额、结构优化,实绩可喜。江山景区建设选项准确、规划到位、进度快、带动大,令人耳目一新。同时建议:招商引资要加大力度,真招商、招真商,厘清项目册,特别要注意环保,有选择性的招商,确保商州青山绿水永驻,招进的企业要“扶上马送一程”,不仅“招的进”,更要“留的住”,对待本地企业也要关怀和呵护,为他们分忧解愁,保障健康发展。江山精品旅游景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建议写入“十三五”规划并列入项目库中,立足于当地实际情况,避免景区建设的同质化,整合各类资源,融入乡土文化因素形成特色鲜明、别具一格的民居、农家乐、水光山色、道路景观,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多形式、广渠道搭建融资渠道,大力引进社会和民间资本,为景区提供资金保障,更新营销理念,修建“李先念纪念馆”、“农特产品一条街”等,充分利用现代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千方百计为江山精品旅游景区造势。
【政策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警钟长鸣】
——“逆生长”局长欺瞒组织丢“官帽”
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1963年8月11日出生于江西省瑞金市,1987年7月被分配到广昌县千善乡人民政府工作。1997年,打算将自己的户口从老家瑞金市迁往工作的广昌县。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时,刘赟心想:“如果将年龄改小两岁,自己不就可以推迟两年退休了吗?”抱着这样的心态,他便在申请表中“出生年月日”这一栏填上了“1965年8月11日”。同年7月,刘赟顺利地将户口从瑞金市迁到了广昌县,与户口一起改变的还有他的年龄。因为这次的户口迁移,他实现了“逆生长”,一下子 “年轻”了两岁,于是,在之后的干部履历及工资变动审批、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所有材料上,刘赟都将自己的出生年月填报为了“1965年8月”。时间一晃而过。刘赟改年龄的行为并没有使他遇上什么麻烦,他愈发认为这根本不算什么大事。心存侥幸的刘赟并未就此收手,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纪律红线。2015年5月,抚州市组建了13支党风廉政巡查队,对184个市直及县区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巡查队进驻广昌后,在查阅环保局相关资料的过程中,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该局局长刘赟存在向组织虚报年龄问题。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又发现,刘赟自2013年1月担任县环保局局长以来,不仅放纵违规发放福利和乱收费行为,而且无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多次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经过调查,发现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欺瞒组织,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