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与第五监督检查室、区镇纪(工)委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全面核查全市城乡居民保险待遇冒领、重复领、死亡领等问题,发现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线索17条,立案7件8人,追缴违规领取资金8.2万元。这是该组优化派驻联动机制后,在重点发力监督、深化精准执纪上取得明显成效的一个缩影。
2022年年底,针对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不准、发现问题浮于表面、少数驻在单位违纪违法现象频出等问题,海安市纪委监委坚持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派驻监督各项工作,以制度·机制·治理的全周期理念,培育并形成派驻“1+6”制度体系。
“1”是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的派驻日常监督事项以及驻在单位党组(党委)需要及时通报的17项内容,重点突出对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权力运行制约等5个方面进行强化监督。“6”是重点建立健全了保障“双交办”、意见交换、政治生态评价、重要事项报告、派驻联动、沟通会商等6项机制。
在“1+6”制度体系框架下,该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因组制宜、分类施策,根据驻在单位、行业领域规律特点,对驻在单位进行“点穴式”精准监督。如针对监督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有效发现和提早干预招投标不走程序、暗箱操作、事后招标等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该市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实施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双备案”制度,“双备案”制度实施以来,立案1件,发现问题7个。
“下一步,我们将以‘1+6’制度体系为依托,持续校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实现系统整治、全域治理,进一步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形成常态化派驻监督新质态。”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