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认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近日,江西省上犹县原农粮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常林和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股原负责人黄山峰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庭审现场,成为现身说法的警示教育课堂,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共16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
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上犹县纪委监委结合黄常林、黄山峰案件进展,打出一套“组合拳”。在审查调查中,针对案件中暴露出项目发包、监管、验收等5个廉政风险点,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重点监督内容,向有关职能单位“一把手”下发履责提示函,督促其加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
案件办结后,由一名委班子成员牵头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工作组,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有关案情,宣布处分决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同步拍摄制作忏悔录短视频及警示教育片,分级分类组织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观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在警醒和反思中严于律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黄常林、黄山峰两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项目当作赚钱的‘自留地’,想方设法让手中的权力变现,而工程项目老板为了追求更大利益,在施工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导致一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由‘高标’变成‘低标’。”上犹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部门单位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针对性和震慑力。(江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