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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案件联审促基层办案质效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3-09-0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初核方案很详细,案件办理程序比较规范,但还需要补充职能部门对其污染环境开出的行政处罚文书,完善证明材料。”日前,湖北省通城县纪委监委第四联审小组案件联审员、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干部李隽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纳到问题定性方面,对某起案件进行联审初筛。

今年4月,为破解基层案件基数较大、办件效率和质量不高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实施案件联审机制,成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联审委员会,负责案件分办、综合协调、人员调配、业务指导等工作。同时,整合全县审理力量,由各乡镇、派出机构以及委机关推选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建成60人的联审人员库,以“室组地”协作办案区为依托,划分7个联审片区,成立联审小组。

“我们出台《通城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联审暂行办法》,从案件受理、联审程序、工作职责等6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同步制发《联审通知书》《案件质量评查表》等文书样式,推动联审员明晰职责、规范流程。”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坚持“凡案必审”“查审分离”工作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受理问题线索后,向联审委员会提出联审申请,由联审委员会在案件承办部门所在联审片区中指定联审员,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措施适用等方面对案件联审初筛,进行全流程审核把关。案件移送审理后,联审委员会依据“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权”工作模式,将案件分为结件、拟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或疑难复杂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申诉复查案件等5类,交叉选择联审小组开展审理,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理报告初稿,进而提交审理室办理。4至7月,全县审结案件95件,审结率97.8%。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该县纪委监委还从公检法、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单位挑选业务能手,组建11人的专家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专业性强或重大分歧问题时,邀请专家共同会商研究,帮助厘清思路、提升办案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开展会商8次,解决问题18个。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通过随机抽查、交叉互查、集中评查等方式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分析研究共性问题,将具有典型、代表性意义的案例汇编成册,以《重要工作提示》等方式发至联审小组,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案件评查2批次,评查案件66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9个。(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