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面材料看,初核方案比较详细,调查手续比较完备,但是要补充说明被调查人侵占款项的性质。”在江西省宜丰县纪委监委第六片区联合审理小组会议上,大家正热火朝天地开展案件审理讨论。
这是自片区联合审理小组制度实行以来,该片区第一次召开的审理小组会议。会上,审理小组成员对片区成员单位移送审理的案件,按照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紧紧围绕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审核材料。经过此次审理小组会议讨论,针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形成了相关阅卷意见,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督促案件承办部门逐条逐项整改。
“此次审理小组会议是一堂很好的审理业务课,实效性和指导性较强,审理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同时,实行片区联合审理小组制度,让大家在学思践悟中不断碰撞出思想火花,补齐业务短板,提升能力水平。”宜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宜丰县纪委监委紧扣“三比三争”活动要求,以案件质量为抓手,贯彻落实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出台《关于成立片区联合审理小组的工作方案(试行)》。
该方案根据“室组地”模式划分8个片区审理小组,推行“交叉互审”、“一案一授权”模式,组长从审理小组成员中指定一名主审人、一名参审人审理案件。主审人由乡镇纪委书记、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参审人由委机关综合部门年轻人和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担任,主、参审人对片区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实行“案件审理负责制”。
主、参审人案件审理完毕后,由组长适时召集片区小组审理成员集体讨论并形成审理报告,再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审,形成基层案件交叉互审、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审理工作新模式,有效破解乡镇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审不分、审核质量不高、审理专业人才少等难题,助推案件提质增效。(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