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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兴:做深做实以案促改 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2-11-1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犯罪没有千万种理由,违反了党纪国法就会受到严惩,请同志们一定以我为戒……”

“对乡镇卫生院办公用房标准掌握不深不透,又认为工作在基层,存在侥幸心理,最终因办公用房超标几乎全部受到处分……”

近日,在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乡水务、综合执法等领域相继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由案发单位扛起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是博兴县纪委监委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必修课,也是创新开展以案促改的生动实践。

博兴县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作为提高派驻监督质量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方式,推行“5+N”工作模式。包括案发单位通报案情、班子成员剖析原因、党组(党委)书记作深刻讲话、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派驻纪检监察组上廉政教育课等5个规定动作;案发单位可增加当事人忏悔、中层干部表态发言、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自选动作。

探索“派驻监督+党组(党委)监管”联动模式,及时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交换意见,实现“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以案促改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共同发力、有效落实,带来的成效是显著的。”据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环保系统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和督促下,该局已调整、完善3项体制机制,干部队伍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博兴县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46次,开展提醒谈话72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130余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6项,将党纪政务处分的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一堂课”,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目的,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走深走实。(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