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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丛谈 | 以强有力监督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10-2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这一经济发展“主引擎”,紧盯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等关键环节,扭住群众反映最强烈、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建立项目廉洁档案,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多领域、多环节、多主体,权力、资源、资金相对集中,必须着眼全局、统筹谋划,加强全程管控约束。按照全面准确客观原则,建立重点项目廉洁档案,贯穿决策、招标、实施、验收等全流程各环节,将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立项报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审计意见等各类文书进行跟进监督、动态更新。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制定领导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登记报告制度,坚决防止任性用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健全重点项目建设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微”平台作用,公开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选取熟悉情况的职能部门党员干部担任廉情监督员,针对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点穴式”监督,发现问题直接报送纪检监察机关。

搭建智慧监督平台,科技赋能织密“防护网”。项目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要充分借助信息化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健全完善重点项目智慧监督平台,推动监督由“线下”向“线上”转型。高标准建设平台,按照“数据高度归集、业务高度集成、监督高度协同、运行高度智能”标准,打破各职能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整合发改、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单位平台数据信息,搭建线上监督平台,开发构建“项目前期合规类、招标发包类、合同管理履约类、验收结算类”等监督模型,动态维护更新数据,依托模型运算对数据进行高质量比对,定期开展数据碰撞分析,动态形成行权流程图表,实时感知并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高效率运用监督成果,定期梳理监督平台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对不同问题线索提出分类处置建议,跟进开展领域类专项整治、针对性巡察、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主责单位抓好整改、推动治理。同时,根据问题线索属实率、立案率等反馈情况,及时评估监督模型有效性,适时更新完善,推动形成“数据比对、线下核实、线上反馈、优化提升”的智慧监督闭环。

夯实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推动种好“责任田”。职能部门作为重点项目建设主体,是打造廉洁工程的“第一关”,必须全面压实监管责任,督促主动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加强廉洁风险管控,加大对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分析排查力度,对项目建设各阶段开展风险识别,精准标注廉洁风险点,明确责任主体、防控措施、评价指标,将廉洁风险防控与项目实施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强化全过程监管,着眼重点项目的设计论证、招标投标、施工建设、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严格日常监督、执法检查、问题纠治、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在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纪法教育,督促代理机构、中介机构认真落实廉洁从业要求,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信得彰、失信必惩的良好市场环境。

忠实履行监督专责,严明纪法架起“高压线”。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扛牢监督职责,以铁腕执纪执法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提升专责监督精度,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厘清责任边界和程序权限,深挖项目建设问题背后的责任、纪律、作风问题,深化系统内外协作配合,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行政、财会、审计等监督贯通协调,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监督合力。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党员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建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精准规范追责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让行贿者寸步难行。拓展以案促改深度,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深入剖析制度短板、管理漏洞,督促建章立制,深化源头治理;深刻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强化警示教育,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