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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商部门行政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5-10-12 来源: 【字体: 作者:赵 婷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行政监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工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只有认真解决行政监察在思想观念和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和服务意识,才能为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打好基础,推动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在监察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监察

依法行政是对监察机构最基本的要求,对于工商部门来说,监察机构更要自觉在《行政监察法》等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框架内开展工作。一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任何情形下都不能超越法定职责和权限行事;二是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任何情形下都不能违反工作规程;三是必须在处理具体问题上做到于法有据,任何情形下都不能主观臆断。这是对于监察工作方法合法性的三点基本要求,不能偏废。

二、完善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强化职责意识

监察制度能否有效实施,监察干部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不但要重视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而且还要重视监察干部的“德望”和“品德”,把廉洁奉公列为监察干部任职的重要条件。一是把握“明责”环节。扎实履行监察干部的职责,要求监察干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把心事用在工作上,用在为职工和监管对象的服务上,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做到身边清、自身清,较好的发挥表率作用,同时经常性的对班子成员和股、所长进行廉政谈话,以增强感召力和监督力,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防微杜渐。二是把握“讲责”环节。加强对监察干部的培训,采取读书思廉、领导讲廉、组织考廉、民主评廉、宣传倡廉等形式,促使大家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三是把握“定责”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合同,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四是把握“践责”环节。坚持用责任制管住责任人,用责任制带好一班人,提高监察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做到在监督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从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矛盾的化解。五是把握“追责”环节。狠抓责任制兑现,在对监察干部的考核中,采取量化的办法,促使监察干部依法正确履职责,对一些违犯纪律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察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三、在监察工作中惩防并举,提高工作透明度

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主动开展监察工作,用监管盯住工作的落实。一是把重点人重点环节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和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监控,建立以人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岗位为面、以制度为支撑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五个一”工作要求,将全系统按实际情况划分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按照工作职责抓好分管股室和包片工商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严肃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要加强对工商部门权力运行的公开力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局务公开细则,把干部职工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毫不保留地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局务工作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上有领导知情,对内让干部知情,形成局务工作的公开化;聘请义务监督员,深入基层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根据工作重点的变化进行明察暗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制定下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监督检查办法》,推行《机关科室“周安排、月小结”、工商所“日晨会、周点评”和工商所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等制度,全面推行工商所长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从制度创新上把监察工作落实到位。

四、创新行政监察工作方法,坚持统筹兼顾

要积极探索行政监察工作方法,通过设置宣传牌、廉政风险警示、“廉政文化走廊”以及建立廉政文化网络平台等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并积极引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等环节和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的技术含量,通过科技手段解决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人为因素干扰等问题。同时要充分认识到行政监察各项工作之间的关联性,在工作安排部署上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在工作开展中注意合理衔接、有机结合,提升综合效能。在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过程中,注意发现并及时纠正这些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使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能够得到全面、及时、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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