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突出强调加强纪律建设,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这些论述和要求内涵丰富、意义重大。这是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是从惩治少数腐败分子向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发展,从着力治标向标本兼治的深化,从营造“不敢腐”氛围向着力构建“不能腐”机制的提升。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回归,也是创新,对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上连“天线”准确接收,下接地气有效融入,降虚火、练实功,深耕细作“责任田”,不折不扣地把上级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去。
转变理念,改进方式方法
要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理解,勇于从思维惯性中跳出来,从传统工作方式中走出来,探索实践与形势任务相匹配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新方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当好“啄木鸟”和“护林员”,推动纪律检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重任。
转变政绩观,从“盯违法”转到“盯违纪”。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贪污腐败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纪检机关必须跨前一步,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和规矩这条红线,当好执纪“守门员”。要克服“重查大案忽视一般违规违纪问题审查”的思想问题,纠正只盯住违法案件,对违纪“小错、小节”看不上眼,养“小问题”为大问题的错误做法,坚守纪律底线而非法律底线,牢记“管纪律”是纪委主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最大的政绩。
抓早抓小,让纪律严起来、落下来。要用好纪律这把尺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经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拍拍肩膀。对党员干部的一些习以为常的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小节”和苗头性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拉警报”、“踩刹车”, “拔罐排毒”、“刮痧驱寒”,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红红脸、出出汗,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都要成为我们的方法,才能真正实现抓早抓小。听到反映就打个电话问问,找本人谈话核实一下,让他写个材料说明情况,都能起到提醒和监督的作用。要用好谈话函询这一方法,要求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如实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记录在案,这既是审查,也是提醒教育。函询谈话不是一谈一询就完事,要看讲的是不是实话、实情,看态度是否端正,必要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使之真正起到教育、提醒的效果。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切实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
改进工作方式,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冲着纪律去。要在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纠正“四风”、建章立制等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打上纪律和规矩的烙印。要用纪律和规矩的眼光和思维研判违纪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情况,灵活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组织调整、停职、纪律处分等方式,切实把“抓住关键少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要求落到实处。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
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是“三转”的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进一步聚焦纪律和规矩,突出执纪特色,严格纪律审查,严厉惩治腐败。
强化党章和纪律、规矩教育。要唤醒党员干部第一身份是党员的意识,唤醒其党章意识、纪律和规矩意识。引导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真正明白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促使党员干部切实认清党纪严于国法的道理,处处心存敬畏和戒惧,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立在心头,实现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
强化作风建设。要牢固树立“抓作风就是严纪律、严规矩”的意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违纪来处理,注重用执纪的方式来纠正,持续加大力度,这是取得成效的关键,也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成果。要坚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内部通报等代替纪律处分,真正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强化纪律审查。一方面,要着眼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的健康成长,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另一方面,绝不放弃惩治这一手。因为对腐败分子,只有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才能既对那些正在走向腐败的极少数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使其迷途知返,悬崖勒马;又能遏制心存侥幸者的腐败动机,使其不敢越“雷池”半步,常在河边走,不敢去湿鞋。要因事制宜,根据党员干部违纪情节的轻重依纪审查,对那些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惩处,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而且,越往后执纪要越严。这样才能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供有力保障,实现以惩促治的目的。当前,对于县(区)基层纪委来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把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到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身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党员干部因违纪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强化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土坯房改造等专项领域,紧盯专门问题、专门人群,开展“点对点”的专项巡查,严肃查处小官贪腐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反腐败获得感,真正享受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
强化责任追究。牢牢抓住落实“两个责任”的牛鼻子,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镇办、部门,严格“一案三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并实施责任倒查机制,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
强基固本,锻造反腐铁军
新任务提出新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不仅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还要有很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纳入视野,用党章和纪律规矩约束党员,纪检监察干部更需要大气力、真本事、硬功夫。
工欲成其事必先利其器。要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业务能力,自我约束能力,把握大局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要不断深化镇办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区直派驻机构改革,切实发挥好各自优势,“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首先自身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正人先正己”。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充分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又要牢记“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做到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自觉担负起管人管事的责任。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性至上,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严守组织纪律,遵守组织原则,做表里如一的规矩人;严守办案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敢于担当的铁面人;严守保密纪律,决不允许跑风漏气、泄露案情,做守口如瓶的老实人;严守廉政纪律,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做廉洁自律的干净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治“病树”、拔“烂树”,“清理门户”、纯洁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切实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