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区人社局采取四项举措严肃干部工作纪律。
一是严肃请假制度。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必须按照人社局《请休假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局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请(休)假、外出学习,必须先向局党组书记请假,并安排好当前工作后,方可离开;机关各股长外出请(休)假,要安排好股室工作,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一般干部外出请(休)假,要处理好手头工作,征得股长同意,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是严肃会议纪律。全体干部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带头树立良好会风。对以人社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范围确定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向办公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严肃会议秩序和纪律,会议期间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会后迅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确保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确保工作完成。机关各股室各单位,在接到局安排的工作任务后,要及时研究,认真安排部署,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专人负责办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及时上报。局机关将日常工作、配合中心工作、临时性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指标,按季度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依据。
四是加强督查问责。局纪检组将会风会纪、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事项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加强对全系统干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季度对系统干部外出请假、各类会议到会情况进行通报;对贻误工作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按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股室及局属单位,将由局纪检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