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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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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荆镇部分村干部落实党建相关要求不力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6-07-21 来源: 【字体: 作者:王优军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6年7月11日,市委督查组深入大荆镇督查基层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发现若干问题,要求我镇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纪委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2016年7月11日当天市委督查组督查时,砚川村、石桥村、普陀村办公室大门紧闭无人办公;新街社区“两学一做”档案资料不完善。针对上述问题,经2016年7月15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责令砚川村、石桥村、普陀村支部分别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马文哲、丁小鹏实施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砚川村主任李培荣停职一个月,同时扣发当月工资,对负直接责任的石桥村主任王来喜党纪立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当日坐班人员杨书良党纪立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新街社区支书闵余良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对其实施诫勉谈话。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