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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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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创新机制抓办案

发布时间:2015-09-10 来源: 【字体: 作者:王勇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今年以来,商州区纪委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全力创新办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截止7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46件次,立案52件,其中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骗取扶贫低保等民生资金、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案件23件,移送司法7人,震慑效果明显。

一是创新机制抓线索。创新查办案件分片包抓机制,将全区65个区直部门和23个镇办分成三片,由三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包抓,开展查办腐败案件对手赛,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办案协作区指导,结合三个纪检监察室包片划分情况,重新调整划分了三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区纪委副书记牵头,1-2名区纪委常委具体负责,一个纪检监察室对口强化业务指导,2-4个内设部门参与协助,18个镇办纪委书记和42个区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成员,促使办案协作区组织得当、协作有序、运行高效,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提供有力支撑。推行区镇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促进镇(办)纪检干部案件突破、调查取证、谈话技巧、案卷文书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加强镇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对全区原有的23个镇办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和区直40个部门的纪检组长进行了专题研判,选优配齐镇办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政府部门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结合镇办机构改革在一类镇办设3名纪检专干,二类和三类镇办设2名纪检专干,基层办案力量增加130%。建立区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工作机制,将区直32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分片设置5个“中共商州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联合工作组”,由区纪委监察局7个业务室和3个纪检监察室及案管室对口联系和指导,凝聚了工作合力,增强了监督力量。坚持开展常态巡查,在首轮对22单位(镇办和区直部门)开展了第一次作风建设常态巡察,共发现问题39个,对其中12个情节轻微的问题,发限期整改督办单;对16问题交办相应的主管部门限期查处并报结果;对11个较为严重、影响较大的问题,区纪委已将线索分配各室深入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

二是深挖细查抓审查。严肃查处小官贪腐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先后查处了杨斜镇松云村原支书作风粗暴打骂群众、侵占弱势群众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款,黑龙口镇铁炉子村支书骗取低保资金,北宽坪镇刘院村支书骗取国家扶贫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等案件。深挖案中案和窝案串案,特别是通过查处陈塬办事处陈岭村原村支书崔某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中受贿案,连查了办事处主任苏某受贿25万元、凤山村村支书凤某受贿35万元、村主任王某受贿140万元的腐败问题,为全区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腐败窝案,震慑带动了仙鹅湖社区原村支书佘某等多名村组干部投案自首,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结合案件查办情况,在全区开展了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和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清查工作,收缴违纪资金30余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有效解决了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是“一责三问”抓追究。全面推行“两责任、两公开、两传导、两追究、两运用”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二”工作法,认真落实“凡案必问责,一责必三问”要求,制定下发《商州区实施责任追究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一案双查”,针对低保扶贫等民生资金兑付、干部队伍管理、村级组织换届等存在的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分别追究区直部门和镇办相关领导干部主体责任16人,监督责任5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区委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切实解决干部“四风”问题。对镇办和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镇办“5+1”制度、部门五项制度、领导干部请销假、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实施警示提醒8人,诫勉督导4人,责令纠错4人,对原上官坊镇司法干部无故旷职进行了纪律处分,对区扶贫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分别对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和案件查办处于后进位次的1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集中约谈;对新提拔、转任的领导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切实把“抓住关键少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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