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区两次纪律作风检查过程中,商州区上官坊镇司法所所长闫建鹏都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被处分。
2月12日,上官坊镇司法所所长闫建鹏因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被区纪委实施警示训诫三项制度。4月3日仍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5月29日给予闫建鹏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