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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使用微信的八条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17-07-28 来源: 【字体: 作者:牛小妮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7月27日是区人大机关集体学习日,办公室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商洛市纪委党风廉政教育资料〈党员干部用微信的八条负面清单〉》,内容包括“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散布传播谣言、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用微信红包进行拉标贿选、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开网店做微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八个方面,并开展了讨论交流。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一致认为:一要提高思想警惕性。微信作为如今使用最为广泛的社交软件,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使用不当会导致违纪甚至违法事件的发生,使用时必须谨慎。二是控制好自己的手指。作为机关党员干部,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和形象,不能随意转发点赞有损党和政府及公务人员形象的言论和图片,以免造成不良影响。三是发挥自身优势,做正能量的传播者。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多宣传党的政策和身边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人大干部形象。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