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大水漫灌、标准不一、频次过高、多头重复,是长期困扰企业的痛点。为找准症结,山东省沂水县纪委监委通过深入企业走访、开展“企业评部门”活动、对接信访与12345热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靶向聚焦涉企执法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在摸清问题底数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推动县司法局开展涉企分级分类监管改革,从制度层面破题。
沂水县司法局牵头制定《沂水县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全县13个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考虑行业领域归属、业务类型、生产经营活动等特性,按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将全县8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和2.5万余家小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和“精准画像”。
按照“管住风险、无事不扰、企呼我应”的原则,对A级低风险企业开启“免打扰”模式,推行“无感监管”“智慧监管”;对B级、C级企业实行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对D级高风险企业加强监测,一旦触碰红线立即启动现场执法,执法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同时,建立“定时+即时”动态调整机制,先后对6437家企业提级松绑、164家企业降级严管,实现监管等级动态升降、科学适配。
改革推进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精准监督,通过现场办公、下发督办单、函询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促进同向发力,推动分级分类监管从“纸上”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司法局依托科技赋能,推进与“鲁执法”平台数据共享共用,对307次有计划不执行的情况开展监督,对64次超频次检查给予提醒,构建线上预警、线下核实的监督闭环。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以来,该县累计减少入企检查1047次,入企专项检查次数减少近39%。行政执法部门精准规范执法,从传统的“管理者”向“服务者”与“护航者”延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