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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垦利区:以案释纪 做好“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8-0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经审查,李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纪委监委在某集团公开宣布对该集团违纪干部李某的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垦利区纪委监委已对42人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引起强烈反响。

垦利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做到以案示警以案释纪。在处分决定宣读时,运用反面“活教材”,落实从“一张纸”到“一堂课”。同时通过党纪法规宣讲和思想教育引导,帮助部分受处分人员摆脱“一时犯错就终身抬不起头”的消极思想,鼓励他们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以案释纪“规范化”。选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努力做到查处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为进一步强化用案例释纪,垦利区纪委监委把案例做成教科书,围绕六大纪律筛选相关案例编制成《违纪典型案例汇编》,在说明违纪违法事实过程的同时,注重对案例进行点评分析,推动纪律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