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至今,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线索3件共10起问题,共初核党纪立案1人;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1件,留置4人……”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云南建投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与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协作配合,通过日常沟通、双向协助、成果共享等方式,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同频共振。
该集团纪委在案件查办中,对涉及领导干部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中违规决策、违法操作、违规经营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情况时,及时借助审计专业力量进行查证,对工程项目、会计核算、造价结算等业务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分析,发现隐藏在其中的深层次问题线索,为扎实开展审查调查提供支撑。通过审查调查与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严肃查处了该集团第十四公司原董事长陈静波、原副总经理汪志远、原办公室主任陈梅波以及第十五公司原总经理曹一卫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在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玉溪市纪委监委协调市审计局同步开展人防系统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审计工作重点,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快速核查取证,边审计边移送。审计期间,共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涉及违规决策、违规减免、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等方面问题线索31件,涉及99个项目,涉及金额逾1亿元,为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提供证据支撑。市纪委监委根据市审计局移送线索,立案审查调查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6人,组织处理9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云南省各级审计机关相继出台具体落实措施,深化执纪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线索质量,推动协作配合成常态。去年,该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事项834件,涉及贪污移民安置金、虚假招投标、骗取财政资金、违规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私设“小金库”、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涉及问题金额366亿元,涉及317人。
为推动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落细,云南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时,均主动征求同级纪委监委意见,提前做好与纪委监委年度审计计划工作方案以及相关重点工作的衔接沟通,将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对象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提出年度重点监督建议,实现审计项目计划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审前充分协商、审中协作配合、审后结果共用”机制。“省纪委监委与省审计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建立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实现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贯通协同。”该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龚学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