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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赵峪办事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重温《商州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25 来源: 【字体: 作者:苏立争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近日,大赵峪办事处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社区)支书、主任、文书80多人召开重点工作会,在安排其他工作的同时,办纪委组织大家学习重温了《商州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再学习再领会规定精神,严格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在会上,通过原文学习重温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商区纪发(2014)46号《商州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文件,对十一条规定逐一解读,并对全办贯彻落实《暂行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认真学习,《暂行规定》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具体要求,是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暂行规定》是对村(社区)两委会主要干部以上领导干部提出的普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上要严守纪律,克服“等待观望”、“一阵风””心理,增强政治敏锐性,持之以恒带头按规定办事;三是要坚持报告和备案,廉洁办事,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报告,报告办理酒席的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同时向纪委备案,违规举办和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干部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实行“一案三查”。 会后,办、村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坚持不懈抓好《暂行规定》的落实,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上严守纪律,文明节俭,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勤俭办事的新风尚。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