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地税局针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不够理想,压力传导存在“上紧下松”等问题,今年在基层各单位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记实与研判制度,使主体责任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该局印发《商州区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约谈提醒》纪实手册,设置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年度计划、季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约谈记录等内容,要求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部署,结合“一岗双责”和工作实际,列出个人落实党风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编制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按季度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约谈记录,并于每季季末次月7日前将《纪实手册》交区局纪检组集中研判,研判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该局纪检组按季度对各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研判,确定相应格次并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应付走过场的,将按照“考核、追究、约谈”三个办法,严肃追究问责。该项制度的推行,打破了以往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被动局面,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的“加压器”。一季度,经研判,8名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均为“良好”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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