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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强化“五责”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字体: 作者:刘盼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基层党委和纪委是落实“两个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今年以来,商州区着力于党委、纪委的定责、明责、述责、考责、问责,有力地推动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地生根。
     定责。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根据中央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商州区委有针对性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划分基层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做到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委主体责任体系和“条条有派驻、块块有统筹”的监督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级级落实的完整链条。
     明责。落实责任,为使基层党委应明确主题责任具体内容,商州区委通过签责任状、开专题会、列责任清单等方式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步部署落实,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进行严格规范,严格把关,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松手”;强化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深入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委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情况,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在落实监督责任上“不缩手”。
     述责。党委主体责任有没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否履行,要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抓手。为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商州多措并举,每年组织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正职,紧紧围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别向纪委全会述责,述责的领导干部当场接受测评和评议,由区级四套班子领导、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群众代表等多个层面的代表对述责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上级纪委和党委,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考责。商州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责情况,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问责。实行“签字背书”倒逼追责。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实行“一案三查”严格追责。强化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长期存在不正之风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案三查”,严格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姑息手软等行为,既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实行“一案双报告”捆绑追责。对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实行“两报告”,做到“下管一级、上报一级”。通过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委责任与纪委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破解责任“追究难”、“难追究”的痼疾。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