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现将查处的3起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杨峪河镇北城子村副主任孔建平履职不力造成国家民生资金流失问题。孔建平在2015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北城子村主任期间,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死亡人员信息,导致北城子村12名高龄人员死亡后多领高龄补贴合计14300元,造成国家民生资金流失,对此孔建平应负直接责任。2022年4月18日,杨峪河镇党委给予孔建平党内警告处分。
2.商州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股长戴立民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存在社会安全隐患问题。商州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戴立民身为股长对工作中发现的何某、田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黑加油站点的问题,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打击处理,对可能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直至何某、田某某被公安机关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戴立民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2022年9月27日,商州区监委给予戴立民政务警告处分。
3.大荆镇西荆片区教师王晓违法生产、销售假药问题。2017年至2019年,王晓私自进购原材料、联系工厂加工生产假药,并通过微信多次销售假药共36万粒,共计违法获利人民币67000元。2021年9月24日王晓被法院判决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2022年4月24日,商州区科教体局给予王晓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