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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近期,商州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冀村党支部书记冀平顺违规办庆宴问题。冀平顺借用该村服务中心院子为其孙子举办满月宴,收取村民32人礼金3200元。2017年8月22日,大赵峪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冀平顺党内警告处分,3200元礼金予以退还。

2.大荆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郭瑛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8月,郭瑛违规用公款支付职工公租房水费2660元、电费20991.7元,发放值班补助9569元、伙食补助6027.5元。2017年9月18日,商州区纪委给予郭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以上2起典型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商州区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心和坚决态度,也说明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2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元旦将至,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抓、持续抓、从严抓,全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要节点,聚焦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发生顶风违的,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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