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曹远镇村民通过村里的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微信群“民生诉求”,反映饮用水源保护项目私自指定他人承建问题。巡群机器人自动采集问题反映后,第一时间同“四个监督”清单管理与智慧协同平台对接,弹出预警信息,随后,镇纪委启动初步核查程序。
镇纪委向村纪检委员了解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建设情况,并走村入户实地核实问题,发现该村党支部负责人违反议事规则,私自将预算价31万余元的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指定他人承建。最终,涉事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镇纪委向党委报告,通报镇分管领导,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完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制度,并将整改事项及时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晒”出来,做实“后半篇文章”。
三明市纪委监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群众积极参与、村干部自觉接受、纪检干部用好用活”要求,因地制宜用好用活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与探索开发的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四个监督”清单管理与智慧协同平台深度融合,在抓规范和抓融合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从“有”到“优”、从“量”向“质”提升。
该市纪委监委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贯通监督和治理,前端群内做到简洁明了易用、便于群众上手,后台运行突出精细化管理、穿透式监督,及时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让群众想看就能看、想说就能说、想办就能办,以帮着做、推着做、护着做方式推动村干部自觉接受,变入户找问题为线上收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办案为主动出击,督促纪检干部用好用活,善于从海量信息中捕捉共性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对题作答、解决到位,让基层监督更智慧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