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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全面推进"廉洁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9-05-23 来源: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兴化市戴窑镇叶堡村村委会原副主任、西叶沈自然村原负责人唐某违规收取五保户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港区白马镇黄河村党总支书记李某、村委会主任张某、会计站长孔某套取村集体资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江苏省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农村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也是群众发家致富的‘带头人’。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市全面推进‘廉洁乡村’建设,密织监督网,盯紧‘带头人’。”泰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说,今年1-3月,该市共处分村干部28人,其中村“两委”主要负责人15人。

  为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百村万户行”脱贫核查,纪检监察干部深入102个经济薄弱村和11624户一般贫困户家中,逐户走访了解扶贫政策落实和基层干部作风情况。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阳光扶贫”监管平台中嵌入了纪委监委监督模块,对“三资”管理和扶贫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相关数据自动比对,问题线索实时预警,预警信息由系统直接推送给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该市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2个,处理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

  随着廉洁乡村建设的深入开展,泰州市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明显改善,腐败案件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3月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同比下降78.3%。(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网络编辑:邵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