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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处罚案例

发布时间:2025-09-26 来源:商州区纪委监委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2025年以来,商州区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处罚案例。

案例一: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在2025年7月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不合理用药、药品价格标签不全,涉及金额1979.56元。按照《商洛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七十一条、七十三条之约定,约谈该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追回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79.56元,并处10%违约金197.96元;按照《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以上违规行为涉及的医师邵XX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

案例二:XX村第二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在2025年7月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卫生室存在串换药品、虚开处方,涉及金额349.5元。按照《商洛市普通门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条之约定,约谈该卫生室主要负责人;追回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9.5元;按照《《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以上违规行为涉及的医师南XX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案例三:XX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在2025年7月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库实不符、不合理用药,涉及金额687.80元。按照《商洛市普通门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条之约定,约谈该卫生室主要负责人;追回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7.80元;按照《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以上违规行为涉及的医师张XX医保支付资格记1分。

案例四:西安XX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商洛第分四十一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在2025年7月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医药公司存在超量开药、药品“进销存”库实不符、不合理用药,涉及金额1420.70元。按照《商洛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之约定,约谈该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追回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20.70元,并处10%违约金142.10元;暂停结算医保费用1个月(从市医保经办处批复之日起);按照《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以上违规行为涉及的执业药师吴XX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

案例五:西安XX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商洛第十三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在2025年7月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医药公司存在超量开药、分解处方、不合理用药,涉及金额1004.70元。按照《商洛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六十条之约定,约谈该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追回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04.70元,并处10%违约金100.47元;按照《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以上违规行为涉及的执业药师徐XX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

案例六:商洛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在2025年7月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医药公司存在串换药品、超量开药、分解处方,涉及金额1390.40元。按照《商洛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八条、六十条之约定,约谈该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追回其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90.40元,并处10%违约金139.04元;按照《陕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以上违规行为涉及的执业药师张XX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

商州区医疗保障局在此提醒: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从以上6起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务必严格遵守《协议》和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区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商州医保,守护一生!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914-8082290

邮箱:1744665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