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访问商州纪检监察网网站!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区委巡察办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分别对区人民检察院、区高级中学等13个单位及其下一级党组织开展为期44天的常规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2月5日

二、巡察对象

区人民检察院、区高级中学、南秦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党校、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粮食局、城关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区粮食收储公司、区垃圾处理场等13个单位。

三、巡察内容

巡察组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三方面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常规巡察监督。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商州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四、巡察方式方法

巡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深入了解、抽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五、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办公地点、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巡察组组长:龙小涛 副组长:吴云芳、辛小朋

巡察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2月5日

举报电话:17342466013

电子邮箱:szqwxc1z@163.com

意见箱地址:区委巡察办门口、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口、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大门口

接访地址: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办公室

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

巡察组组长:王永明 副组长:王优军

巡察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2月5日

举报电话:17342466015

电子邮箱: szqwxc2z@163.com

意见箱地址:城关街道办事处门口、城关街道办事处所辖16个村(社区)门口、区委巡察办门口

接访地址: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办公室

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高级中学、区垃圾处理场

巡察组组长:王宏彦 副组长:杨丹

巡察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2月5日

举报电话:17342466017

电子邮箱:szqwxc3z@163.com

意见箱地址:区委巡察办门口、商州区第一初级中学门口、区高级中学(龙山)门口、区垃圾处理场门口

接访地址: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办公室

第四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财政局、区粮食局、区粮食收储公司

巡察组组长:刘叔勋 副组长:席磊、王鹏

巡察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2月5日

举报电话:17342466019

电子邮箱:szqwxc4z@163.com

意见箱地址:区委巡察办门口、区财政局门口、区粮食局门口、区粮食收储公司门口

接访地址: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办公室

第五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

巡察组组长:田禾青 副组长:周谦、杨莎

巡察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2月5日

举报电话:17342466621

电子邮箱:szqwxc5z@163.com

意见箱地址:区委巡察办门口、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门口、区医疗保障局门口

接访地址: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办公室

第六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南秦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党校

巡察组组长:代玉成 副组长:侯旭东

巡察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2月5日

举报电话:17342466623

电子邮箱: szqwxc6z@163.com

意见箱地址:区委巡察办门口、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门口、区委党校门口

接访地址:被巡察单位巡察组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共商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