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访问商州纪检监察网网站!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工作动态 > 正文

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落实实名举报“双告知” 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商州区纪委监委 【字体: 作者:程章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您好,请问是李某某吗?我们是商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您的来信已经收到,我们将按照程序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置,如有相关证据请及时提供,也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调查结束后,再向您反馈办理结果……”这是商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实名举报人李某某,进行实名信访举报受理“双告知”。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是信访举报工作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后,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实名信访举报受理“双告知”制度,即:在收到信访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举报人受理情况;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实名举报的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结有反馈”。实名举报“双告知”是一项极其重要的群众工作,不仅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要求,更是对信访举报人的尊重。在受理阶段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告知,让举报人及时知晓信访件的受理情况,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重复访和越级访,使群众“带着问题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在办结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的质效。截至目前,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共受理业务范围内实名举报15件,受理告知率100%,办结反馈率100%,群众信访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