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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九严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22-09-20 来源:商州区纪委监委 【字体: 作者:刘盼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肃工作纪律,夯实工作责任,近日,商州区纪委监委出台《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歪曲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予以党纪政务处分。

严查不服从组织安排行为。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抗命令,通信不畅、行动迟缓,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从重处分。

严查核酸检测组织不到位行为。对全域核酸检测工作中,漏检人数排名前两名的镇办,给予党政主要领导和包抓领导党纪政务处分。

严查拒不参加核酸检测行为。对不按规定无故三次或连续两次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与阳性病例、密接人员接触且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严查卡点值守不力行为。对村(社区)、小区等卡口无人值守且人员任意进出的,给予包抓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对卡口把关不严且人员任意进出,连续两次被检查发现的,给予包抓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严查集中隔离管控不到位行为。对隔离场所人员管理不到位,出现串门、聚集等现象的,给予隔离场所包抓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组织处理;对第二次发现的,给予隔离场所包抓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严查居家隔离管控不到位行为。对方舱医院、黄码医院、定点医院和隔离点、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控中,未张贴封条、未落实管控责任人、社区未组织上门核酸检测、居家隔离人员物资保障不到位等;对社区、村组台账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造成管控人员监管失控的,给予社区包抓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严查“外防输入”失职失责行为。对交通场站卡口往返车辆、人员漏查漏检、未落实“一扫三查”的,给予包抓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造成疫情传播的,予以重处分。

严查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行为。对其他不按规定佩戴口罩、拒不扫码登记、不按规定上报或报备信息、违反规定组织聚集性活动、不配合封控管理等行为的公职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规定要求,对疫情期间顶风违纪、屡禁不绝的违纪行为,快查快结、顶格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疫情传播的,一律建议先免职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商州区纪委监委通过商州纪检监察网、商州融媒、廉洁商州微信公众号等,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将“九严查”纪律要求宣传到各个岗位,特别是“三无”小区、城中村、“两站一口”等重点区域,广泛宣传防控纪律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最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