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商州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力促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全年共受理案件191件209人,其中自办案件47件63人、协审案件138件140人,报批案件6件6人;本级给予党纪处分34人、给予政务处分29人。
坚持高点谋划,在学习上下功夫。始终将学习作为提升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个人自学、集体讨论等形式认真研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案情带进去,在勤学中增强本领,在对标中校正偏差,在学用中促进工作,为严把案件质量关打下坚实基础,全力助推案件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标要求,在审核上严把关。秉承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严把案件审核关。在事实认定上,全面掌握案件情节;在证据认定上,突出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在定性量纪上,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考量问题的性质、本人态度、日常表现等因素;在案件处理上,坚持宽严相济,综合运用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确保审理结果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同时,用好用活书面审核案卷、听取案件承办部门介绍案情、开展审理谈话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据,发现问题,做好反馈,督促补证,全年共提出退补意见290余条。
坚持高度协同,在联动上求实效。在案件办理中,做好市区、镇(街道)三级衔接沟通,向上主动加强请示汇报,对疑难复杂问题积极请示上级甄别定性,确保案件恰当公正处理;向下强化指导督导,把“协审”工作作为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日常沟通、答疑解惑、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案件承办单位线索处置、调查取证、笔录制作、签字审核、报告撰写、案卷装订、定性量纪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切实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力打造“上下联通、环环相扣”的审理链条。
坚持高效落实,在执行上动真格。严格依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从提前沟通、宣布要求、宣布流程、教育谈话等方面对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进行了规范,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处分决定未纳入人事档案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及时向人事管理部门抄送处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并完善处分决定入档的工作机制。严格处分结果运用,及时执行处分对象职务、工资、待遇的变更工作,杜绝处分执行“打折扣”“打白条”等问题,确保处分执行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