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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镇制定“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3-16 来源: 【字体: 作者:郭双双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为全面做好黑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近日,镇党委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个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具体化。通过此项措施来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按照党章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梳理、细化为党委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纪检组织四个责任主体。其中仅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就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推进源头治腐、深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纪检机关监督权力,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廉政教育等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量化了镇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使主体责任成为了摸得着、看得见、可操作的一岗双责“硬杠杠” ,进一步强化了党委的履职自觉和责任担当。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清单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