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街道办事处党委按照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三严三实”为标杆,不断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初步形成党委负责、书记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规范管理,履职效果是关键
在全办落实“五个五”党建的基础上,一是积极推行村(社区)干部去向公示、挂牌上岗制度;二是探索建立村官工作落实纪实档案制度;三是深化社区“三强两建一提升”党建主题活动,推进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四是实行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日检查,周登记,月通报兑现制度;五是实行科级领导履职情况每周日汇报,每月分析报告(含社区)工作情况,每季领导联村工作及“三委”工作效果测评通报制,半年工作考核评议制,年终双向“四述(述职、述廉、述纪、述作风)”考核兑现制。
优化督查,注重结果运用
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优化责任考核办法,探索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检查考核机制。一是建立办纪委对干部作风及效能督查日记实制度,增加日常监督检查,使检查考核工作既有总体判断,又有细节评价和平时纪实反映。二是建立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质询制度。紧扣党建、信访维稳、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领域,适时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并在年终述职会上实行质询制度。三是建立班子成员每周随机督查检查机制,每位党委班子必须在每周对全办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报党委会,党委根据督查情况按归口责令做出相应处置。强化平时督查,检查结果运用。对一次工作扫尾及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连续两次工作扫尾落实不力的提醒约谈,三次以上的给予诫勉或立案处理,影响较大或不知悔改的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置,并把平时每次考核检查和乃年终绩效、评优树模相挂钩,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严格追究,倒逼担责尽职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对落实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追究,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我办目前正在结合《准则》和《条例》,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和责任落实的追究办法,明确启动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准确区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形成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使严厉的追究形成一种倒逼之势,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干部作风涣散,屡有违纪现象的,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未及时制止、未查处、未报告的,严肃追究其责任。严格落实 “一案三查”,细化相关要求和具体内容,做到既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又查清当事人所在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同时查分管领导和站所长在主体责任方面的失职问题。把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分管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不认真查处的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严肃查处“不作为”、“不履职”的人和事,解决 “不敢追究”、“不想追究”、“不愿追究”等问题,增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网络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