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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严明春节期间纪律,确保职工廉洁过节

发布时间:2016-02-02 来源: 【字体: 作者:何建炜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春节临近,为了进一步将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等要求贯彻执行到位,区林业局扎实安排部署,强化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问责办法,坚决纠治“四风”,确保系统内工作顺利推进,干部职工廉洁过节。

一是扎实开展节前廉政教育。要求各下属单位、股室扎实开展节前廉政教育。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个一批”廉洁过节要求,加强对单位内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观看专题教育片、会议强调、谈话提醒等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新《条例》、新《准则》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安全的春节。

二是严明节日期间纪律作风。要求林业系统单位和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假日值班期间不假而走、脱岗现象,严禁假日期间单位通知处理紧急事务而不到岗,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或非法组织活动,确保节假日期间单位安全、干部安全、欢乐过节。

三是严厉追究处理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在依法依规追究当时人责任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干部职工如若在市、区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有违纪行为,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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