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访举报管理工作,今年,商州区纪委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信访举报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保密”。
禁止私自转办信访件,规范信访举报分流。按照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将信访件统一编号建立台账,按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函询了解五类标准规范处置。对需转办的信访件填写信访通知单,封装后请办理单位签字领回进行办理。
严防控告材料泄密,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办理,办结后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对转办的信访件,必须清楚去向,实时跟踪督促,推动处理到位。严禁信访受理与办理的知情人员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举报人,防止泄密引发不良后果。
严禁擅自销毁信访件,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对区纪委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等实行统一分类管理,信访原件封入档案柜。严禁个人擅自保留、隐匿和销毁信访件,防止案件线索流失。
严禁擅自压案不办,规范信访件报结。交办的信访件报结时,严格审核,对存在事实未查清、处理不恰当、文书不规范等问题的信访件,重新调查处理和整改。严禁压案不办,防止交办的信访案件久拖不结激化矛盾。
严禁遗失案件材料,规范信访材料归档。信访件结案时制作结案呈批表,经分管领导审阅、签批后,进入信访初核结案或转立案环节,将重要信访拟办单、信访案件交办函、信访举报原件、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等装订成册,统一编号,统一归档,严禁遗失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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