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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严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纪律

发布时间:2016-01-07 来源: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商州区严明考核工作纪律,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力度,由区委常委亲自带队对全区各级各部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该次考核严明了工作纪律,要求各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不得迎来送往,不得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在镇办考核一律在机关廉政灶就餐,在区直部门单位考核一律不得在被考核单位用餐,并按标准缴纳伙食费。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该次考核严格考核程序,按照《商州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商发〔2013〕12号)规定程序进行。并成立11个考核组,由11名区委常委带队,成员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区委常委所在部门负责人、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业务干部参加。考核内容涉及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教育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本次考核采取班子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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