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商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主动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学习教育、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四项责任”,示范带动主体责任落实。
负起组织领导之责。区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出台6项主体责任内容,建立“五个二”(两责任两公开两传导两追究两运用)工作制度,区委主要领导坚持“四个亲自”(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负起学习教育之责。建立了区级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约谈镇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带队开展重大节假日明察暗访等制度,区上主要领导凡是召开全区性会议,都强调干部作风;凡是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都商谈主体责任落实问题;凡是下乡调研,都过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负起监督管理之责。区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出台了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查摆“四风”问题,带头公开相关事项,自觉落实作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职责。
负起检查考核之责。区委每年分两次集中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就检查考核结果进行现场反馈,就存在问题由主要领导一对一进行约谈,面对面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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