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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 “三举措” 落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2 来源: 【字体: 作者:李鹏涛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商州区纪委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收集主渠道作用,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发现和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至7月,共受理信访举报97件(次),办结92件(次),发现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

聚焦主业,信访受理范围公开透明。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能定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电视、网络、宣传读本等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信访举报通信地址、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及接待场所等,明确信访受理范围及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提高信访举报线索质量。

聚焦实效,信访举报办理规范高效。切实加强对信访线索的核查力度,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件进行跟踪检查及督办,按程序按时限办理,注重对镇办纪委、派出纪检组办理信访举报件的指导,确保件件有回报,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初核率。始终把初信初访的办理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五提速”,即“速接访、速受理、速查办、速反馈、速回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群众矛盾。

聚焦热点,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事项为导向,建立信访信息分析机制,每季度召开信访举报分析会,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排查,从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社情舆论动向,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信访室分类、纪检监察室研判、分管领导审核等环节,认真处置信访举报件,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同时,区纪委对承办单位上报调查结果进行严格把关,对重要信访件,须经信访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材料不齐全、证据不足、行文不规范的一律退回完善,保证每件信访件依纪依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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