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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重拳整治 “吃空饷”

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 【字体: 作者:樊博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近日,商州区采取多项措施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重拳”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商州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政府办、人社、组织、财政、编办、审计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政策依据。对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因矿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对应该停发或减发,单位或个人仍继续多领、冒领财政供给的12种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三是夯实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镇办和区直部门严格标准、统一政策,全面自查自纠,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清理工作,分级分步做好清人、清岗、清编、清资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区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清理各阶段的工作情况,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对吃空饷问题进行联合督查。通过层层核查,做到“吃空饷”问题有关数据准、底数清,清理到位。

四是严格清理查处。依照政策规定,对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处理和纠正。对12种不同情况按照相应政策予以处理,该停薪的停薪、该辞退的辞退。在这次集中治理工作中,对全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21人,执行了病假工资;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的4人,停发了工资;长期不在岗的25人,其中7人办理了辞退手续,18人停发了工资;假满未归的3人,停发工资,责令其按规定期限到岗。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经政策,严格人员考核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等环节的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编制部门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审计部门把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实现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关数据与信息共享和对接,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吃空饷”问题的产生。


 


[网络编辑:李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