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服法,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处理。”这是11月17日,商州区陈塬办事处陈岭村原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崔某良在商州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的最后陈述。
当天,商州区四办两镇的镇村30余名党员干部,在商州区法院庭审现场旁听审理崔某某受贿案的全过程,接受一次特殊的廉政警示教育。
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讯问、辩护……审判庭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据材料,证实被告人受贿的犯罪事实。2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以直观的方式,使在座的党员干部们接受了一场“零距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本案,就受贿犯罪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旁听人员均表示感触很深、震动很大。“今天亲眼目睹了法院的庄严审判,亲耳听到了犯罪人员的沉痛忏悔,对我产生了强烈的警示作用。”刘湾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碧青深有感触地说:“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切莫触碰法律底线”。
身边人当“活教材”,身边事当“警示钟”。区纪委副书记赵晓红说,把警示教育课堂移到法庭,给党员干部以强烈的心灵震撼和思想警醒,使党员干部知敬畏、严自律,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这才是警示教育目的之所在。
今年10月份,商州区纪委、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制度的通知》,制订了开展庭审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建立了全区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常态化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确定参加庭审教育的单位及人员范围,组织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今后,商州区将全面推行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以案释法,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从鲜活的实例中受到教育,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网络编辑: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