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重要环节。近期,多地纪委监委举办审理业务培训班,传导审理工作新理念新要求,讲授执纪执法新规定新情况,研讨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以提升审理干部履职能力,持续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立足‘政治之审’根本定位,把握审理质量和效率关系,不断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在该省举办的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上表示。
该培训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有关证据收集审查、性质认定、法法衔接等若干实践问题开展专题授课。培训期间,通过组织学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推动以案为鉴,切实履行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这次培训既阐释了理论热点和实践难点,又分析了形势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效性,为我们下一步更好开展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参训学员说。
浙江省纪委监委于近日举办全省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各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以及省属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审理工作人员,省审理人才库成员共200余人参训。
“省内各地审理工作亮点不同,我们选取优化阅卷笔录制作、案例库建设、案件质量评查、回访教育等特色工作,由相关地市讲解展示,开展经验交流,推动好做法辐射全省。”浙江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以回访教育工作为例,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度研讨如何构建科学公正的回访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回访教育工作更加务实有效,推动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的举措、成效提档升级。
为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顺畅衔接、形成合力,河南省纪委监委联合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同堂培训,进一步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能力水平。
“培训一方面聚焦党纪学习教育,为检察机关参训学员讲授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和运用,引导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筑牢依法办案、廉洁办案思想防线;另一方面,围绕洗钱犯罪认定、受贿犯罪案件审查认定等,为全体参训学员授课,促进执纪执法理念、标准贯通融合,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同志说。
江苏省纪委监委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特点和培训需求,先后举办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两个案件审理工作培训班,通过“精准滴灌”,为审理干部充电赋能。
“这次培训是历年来全省审理业务培训规模最大的一次,线上线下共5500余人次参与。”江苏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关于课程设置,该省纪委监委注重抓实审理政治责任、业务指导、人才建设方面共性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两类培训对象需求,打造特色课程,加强审理工作中疑难点分析和实务指引。其中,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培训围绕“政商勾连问题审查认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等进行专题辅导。针对派驻(出)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培训,则重点围绕补齐案件质量短板,根据日常审核把关和案件质量评查掌握的情况解读典型问题,讲解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和流程、审理文书制作与规范、证据审查要点等。“课程安排重点突出,学习研讨全面深入,政治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兼备。”参训学员表示。
天津市纪委监委把审理工作理念、要求与基层单位实际结合,将培训前收集汇总的意见建议融入该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培训安排、课程设置中,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教学为参训学员答疑解惑。案件质量评查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何做好问责案件审理工作,如何提高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针对相关问题,参训学员现场讨论热烈,谈体会、谈困惑、谈方法、谈建议,力求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分类汇总座谈交流中大家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做好释纪用纪指导工作,以更加积极有效的‘审理之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天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