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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出台疫情防控战时“九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0-02-03 来源:商州区纪委监委 【字体: 作者:李鹏涛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商州区出台疫情防控战时“九个严禁”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战时各项部署要求搞变通、打折扣、不落实或虚假落实的,一律按违反政治纪律论处。

二是严禁擅离职守、脱离一线,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不严格履行战时职责、不坚守岗位、不深入一线、搞遥控指挥的,一律从严问责。

三是严禁排查不实、隔离不严,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不力,导致病毒传播和疫情蔓延的,一律就地免职。

四是严禁信息掌握不准、报送不及时,对未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出现漏报、迟报、错报、瞒报、谎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问责。

五是严禁推诿扯皮、不担当尽责,对联防联控各工作小组、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在防控工作中不协同配合甚至互相推诿扯皮、拒不履行应尽职责,导致贻误战机的,一律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严禁防控走形式、搞应付,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做样子、搞花架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

七是严禁物资监管不严、分配不公,对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物资调配过程中出现贪污、私分、挪用、截留、挤占及分配不公等行为的,一律从严顶格处理。

八是严禁传播谣言、泄露工作秘密,对信谣传谣或利用工作之便,窃取或泄露患者及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九是严禁搞特殊、不遵守管制要求,对不带头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离商返商信息,不带头遵守交通卡点、检测点等管制要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