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商州区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摆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制度规定,深化教育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使全区党风政风社风得到了明显好转。
一是建章立制,出台落实“八项规定”具体措施。区委制定下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各类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活动、简约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八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的措施》,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增强会议实效,坚持节俭办会,严格审批备案,建立“无会周”制度;严格执行公文报送程序和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文件内容,严格控制发文格次、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精简简报和内部刊物,规范上报程序;加强各种检查评比表彰管理,严格控制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数量,严格厉行节约。制定下发《商州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范围,严格接待住宿、就餐和用车标准,控制陪餐人数,规范接待审批,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区级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下乡检查调研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确需用餐的一律在镇办“廉政灶”用餐,并按标准缴纳伙食费。制定下发《商州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更新标准和车辆管理规定》、《关于对全区领导干部及单位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严格实行编制管理,明确“五个严禁”纪律要求,除特殊行业和值班应急用车外,公务用车在节假日、夜间实行集中封存、统一管理。制定下发《商州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禁止事项,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办事,推行报告备案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行为,对违规举办和参加婚丧喜庆事宜行为进行从严查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自觉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作为“四风”突出问题对照检查的重点内容,逐一深刻检查,分析成因,自觉整改。通过领导带头,以上带下,层级落实责任,传导压力,有效保障了“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4.28%,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2.56 %,公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25.28%,出国境费用为零;会议费下降24.54%。
二是深化教育,增强遵守“廉政准则”行动自觉。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为重点,不断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开设“商州廉政大讲堂”14期,聘请省、市专家教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专题辅导8场次,组织轮训各级干部18期2230人次。编印下发《商州区转作风树形象干部教育读本》4000册、《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16000册。组织区财政局、区卫生局、三岔河镇等21个单位2000多名干部职工深入商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区电视台、区纪检监察网站、《廉政手机报》和中心广场廉政公开栏、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进行全面宣传和解读。对中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案例进行传达学习,对市纪委、区纪委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编印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汇编》500册,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引导各级组织和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全区营造了“崇廉尚洁、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加大违规违纪行为问责力度。年内由区委牵头,抽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干部组成六个专项督查组,先后于2月份和11月份深入各级各部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两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区纪委先后制定印发《关于狠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健全长效机制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的通知》、《关于重申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区开展“三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抓住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滥发福利奖金、公款送节礼等明查暗访10次,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三难”整治、“懒政懈怠不作为”整治暨公职人员行为规范落实专项督查活动8次,下发通报10期,实施警示训诫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对省市纪委明察暗访交办和各县区交叉检查反馈的有关问题逐一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单位违规办理商业预付卡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6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3名干部进行了责令纠错。通过执纪问责的强力震慑,增强了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网络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