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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推动村务阳光公开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3-12-2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近日,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彭庙村的绳网加工“共富车间”内一片繁忙景象,此前,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彭庙村党支部整合盘活村内闲置土地资源,采取村企合作、社企合作等模式,打造“共富车间”,架起了群众家门口的“致富桥”。

“当初,打算利用村里闲置土地建厂房时,有的群众表示反对,担心企业投资有猫腻、集体收益不透明,甚至认为村干部从中吃回扣。对此,我们坚持抓住‘阳光公开’这个关键点,通过村监事会牵头,推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乡贤能人担任廉洁观察员,对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公开,彻底打消了大家的顾虑。”彭庙村党支部书记周迎晓感慨地说道。

推动监督向基层下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助推乡村振兴的有效保障。今年以来,惠民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阳光村居”建设,以推进党务、村务、财务“阳光治理”为主要抓手,督促各乡镇纪委抓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落实,围绕群众关心的房屋拆迁、土地流转、租金分红等问题,通过“民情茶室”“焦点拉呱会”等形式,积极搭建各类群众参与监督载体,引导群众开放议事、监督办事、民主评事。以公开透明促廉洁,护航走好共富路。

与此同时,针对乡村振兴涉及项目多、资金密集,风险点位多,易滋生腐败问题,惠民县纪委监委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协同发力,推动“数字化智慧监督+常态化民主监督”相结合,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紧盯村集体项目发展、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精准分析研判廉洁风险,实时调整监督重点事项,让村监事会“照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持续擦亮乡村振兴“廉底色”。

在“阳光村居”创建中,惠民县纪委监委还将“阳光”元素与培育乡风文明相结合,通过挖掘整理本土乡贤文化、民俗文化中蕴含的廉洁资源,借助乡村记忆馆,创建家风家训馆,以及建设清廉长廊、倡廉驿站等一批廉洁文化阵地,让清廉之风沁润人心。通过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促干部廉洁清正,倡导树立清风正气;以乡音乡情乡愁记忆塑乡村美丽画卷,留住乡村味道;以家风民风村风传承孝廉风尚,涵养传统美德,推动村级班子更加清廉、村务财务更加清爽、村风民风更加清朗,助力绘就既“富”又“清”的美丽乡村新画卷。(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