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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滨: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作用

发布时间:2023-12-2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督员,组织和群众既然相信我,我就应当坚持原则,扎实干好分内的事,让大家相信、放心。”黑龙江省绥滨县富强乡五道岗村纪检监督员说。

绥滨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村级监督体系,在全县9个乡镇配备109名村级监督员,围绕支农惠农政策、党务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和村级重大事务开展监督。

精准划分村级纪检监督员职责和权限,制定《村级纪检监督员工作职责》《村级纪检监督员工作权限》,制作《工作流程图》《业务口袋书》,让村级纪检监督员“照册监督”。对不担责、不履职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督促农村党员干部规范履职。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将问题线索“兜”上来,配合乡镇纪委履行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绥滨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动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有效衔接,紧盯群众关注点,对乡村振兴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