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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

发布时间:2019-03-26 来源: 【字体: 】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8年11月,我分管的科室立项并购置了一批治安巡防物资,但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按要求加印街道统一标识,作为主管领导对发放范围没有严格把关,存在未正确履职、监管不力、失职失察的问题。我向组织作深刻的自我反省,今后以此为戒,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在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会上进行了这样的自我批评。为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该单位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按照区纪委监委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监督方案的要求,围绕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今年以来,朝阳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监督工作办法》等规定,参照市纪委监委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会前介入、会中监督、会后检查”的方式,列席监督单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从实从细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重点关注2018年度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着重听取被谈话函询、问责的领导干部对本人问题的说明和自我批评。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把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方式,作为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渠道,作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具体措施。”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颖辉表示。(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网络编辑:邵煜茜]